合肥二手車過戶對車輛排放標準有要求嗎
合肥二手車過戶對車輛排放標準是有要求的。
目前,合肥市二手車準入排放標準是國 4 排放標準,不符合這一標準的二手車不允許遷入合肥。
安徽省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或嚴于《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 20166a 階段標準要求,全省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燃氣車須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 20186a 階段標準要求。
6 月 30 日之前已銷售的國五標準輕型車仍可以辦理登記注冊,凡在 2019 年 7 月 1 日之前(不含當日)已購買(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可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之前(不含當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消費者想了解車輛是否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并登錄機動車環保網查詢核實。
目前,合肥市已經實施了國六排放標準,所以國五排放標準的二手車不能遷入。但政策可能會變動,建議咨詢當地車管所獲取最新準確信息。
國四車輛的遷入問題并非一概而論。2016 年 3 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相關意見指出,各地應取消對二手車遷入的限制政策,除非車輛在環保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且經轉入地環保檢驗符合當地在用車排放標準的要求。具體到合肥,只要車輛滿足上述條件,理論上是可以遷入的。但要注意,國家對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設定了特殊限制,這些地區的國四車輛不能遷入合肥。所以,如果您的車輛是國四,且想遷入合肥,要確保車輛符合當地排放標準,且不在上述重點區域。
國三車能過戶的城市有安徽亳州、合肥、宿州,福建三明,甘肅白銀、定西、甘南、金昌、酒泉、臨夏、隴南、慶陽、武威、張掖,廣東潮州、河源、揭陽、茂名、汕頭、汕尾、韶關、陽江、云浮。
總之,對于想在合肥遷入二手車的朋友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相關排放標準和政策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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