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法的具體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汽車三包法的具體內容包含多個方面。
首先在退換貨方面,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 60 日內或者行駛里程 3000 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等情況,消費者可選擇換車或退貨。在三包有效期內,若同一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 5 次,或者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 35 天,消費者可換車。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 2 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出現新故障,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零部件累計更換 2 次仍不能正常使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等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 2 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選擇換車或退貨。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消費者可選擇退貨。另外,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修理兩次,且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費者也可要求退換車。
其次是修車相關,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可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 5 日,修理者自第 6 日起應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支付合理交通費用補償。
在其他方面,銷售者應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汽車產品并履行相關告知義務。修理者應當建立修理記錄存檔制度,記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 6 年。生產者應積極配合銷售者、修理者履行義務。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 2 年或行駛里程 50,000 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 3 年或行駛里程 60,000 公里,以先到者為準。消費者遺失三包憑證可向銷售者申請免費補辦。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轉移,三包憑證應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變。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汽車維護、保養的企業。因質量問題退換車,銷售者應賠償消費者車輛登記費、加裝裝飾費、相關服務費等損失。消費者依照規定退換車應支付使用補償費,計算方式為補償費=車價款×行駛里程÷1000×n,使用補償系數 n 不得高于 0.5%。
汽車“三包”新規還帶來了更多權益、監管和保障。比如 5 項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包括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 7 日內,出現主要零部件質量問題可免費換車或者退車,主要零部件有發動機、變速箱、動力蓄電池和行駛驅動電機等。銷售者為消費者退換車時,應賠償相關損失。明確了補償費計算方式和補償系數。修改了三包有效期內同一質量問題修理次數和累計修理時間的限定條件。消費者遺失三包憑證可免費補辦。
4 項生產經營者的加強監管包括生產者明示純電動、插電式混動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容量衰減限值。經營者不得強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汽車保養、維護的企業。修理者核實購車信息后不必再要求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生產者不得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助和追償等要求。
3 項保障范圍的擴大調整包括電動汽車的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專用部件出現質量問題可納入三包退換車條款范圍。家用皮卡車適用于汽車三包法。重大質量問題退換車條款中增加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的主要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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