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警大隊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長春交警大隊處理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步驟和方式。
首先是處理事故的人員,簡易程序可由一名交警處理。
現場處置方面,交警在固定證據后,會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若當事人不撤離則強制撤離,無法自行移動車輛的,交警會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處。
事故認定時,撤離現場后,交警會根據證據和當事人等敘述,認定并記錄事故相關信息,確定當事人責任制作認定書,當事人要簽名。
賠償調解上,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交警當場調解并記錄結果,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但有當事人對認定有異議、拒絕簽名、不同意調解等情形,則不適用調解,交警在認定書上載明情況后交付當事人。
發生交通事故后,若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可自行協商處理并撤離現場。有爭議的要保護現場并打 122 報告交警,車輛有保險的要告知保險公司。值班民警會快速趕赴現場處置,包括現場勘查的系列工作,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簽名,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相關證件,與當事人預約處理時間,事后依法展開調查。
責任認定方面,調查階段必要時召集當事人聽證,在查明事實和收集證據后依法作出責任認定,公布責任時要召集各方當事人講清情況,告知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時效。
處罰時,責任認定生效后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領導審批,填寫處罰裁決書,向責任人宣布,告知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時效,完善手續并執行處罰。
賠償調解要收集相關證明等資料,在收到認定書后 10 日內各方一致書面申請公安調解,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調解未成功或未申請等情況可在法定時效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還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起訴且未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放車。受害人一方可起訴并保全查封對方車輛,特別是傷情較重的。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可能構成傷殘鑒定的向法院提交申請。
另外,長春交警還推行了輕微交通事故微信小程序視頻遠程處理新模式,使用“遠程 e 處理”微信小程序,半分鐘可建立視頻通話,群眾報警后第一時間遠程處置,目前在朝陽、南關大隊轄區測試,未來范圍可輻射全市。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后,可在事故現場通過“交管 12123”手機 APP 中“事故視頻快處”按鈕視頻報警或撥打 122 電話報警,由民警引導打開“交管 12123”APP 進行視頻報警處理,系統自動定位事故信息。之后等待交管部門座席接警人員接聽進入視頻通話,在其指導下取證拍照,完成基本信息采集等后撤離現場,民警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并通過短信告知當事人,當事人可通過“交管 12123”查看處理進度及責任和電子文書。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