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抽煙的處罰依據是什么法律條款
開車抽煙的處罰依據來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條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中,明確對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駕駛人給出了處罰范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開車抽煙視為妨礙安全駕駛行為予以記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規定駕駛車輛時不得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抽煙恰在此列,所以會面臨相應罰款與記分。
具體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開車抽煙這種行為就屬于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范疇,所以會在此罰款區間內進行處罰。
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里,雖然沒有直接把開車抽煙寫進一次記 3 分的交通違法行為中,但由于開車抽煙嚴重影響駕駛員的注意力和對車輛的操控,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因此被視為妨礙安全駕駛行為,進而會扣 3 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同樣有著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抽煙時,駕駛員需要單手操作方向盤,同時煙霧可能影響視線,大腦注意力也會被分散,這無疑對安全駕駛造成了妨礙,完全符合此條規定所指情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駕駛機動車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 2 分。并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還會面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開車抽煙違反了多項交通法規條款。這些法律條款從不同角度,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規范駕駛員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旨在提醒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開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摒棄抽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不良行為,做到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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