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汽車違章查詢后如何繳納罰款?
鄭州汽車違章查詢后繳納罰款有網上處理和網點辦理兩種方式。
網上處理可通過鄭州交通違章網上處理網址 https://gab.122.gov.cn/m/login ,或者交管 12123app。網上處理適用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備案的機動車非現場違法行為,可處理處警告或 200 元以下、記分為 6 分含以下罰款的非現場違法行為,非本人機動車只允許處理備案日之后新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
線上處理步驟是:下載并打開“交管 12123”APP,點擊違法處理,選擇車輛,點擊查詢,選擇要處理的違法,閱讀業務須知,確認違法信息,點擊確認繳款,選擇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返回,再次點擊違法處理,可查看處理歷史。
注意通過“交管 12123”APP“違法處理”或“罰款繳納”功能處理繳款后,別通過其它渠道處理并繳納罰款,避免重復繳罰。對于在外省區市產生的交通違法,APP 注冊用戶可直接處理,異地平臺處理結果更新較慢,耐心等待,別通過其它渠道重復處理繳款,可通過 APP“網辦進度“欄目查詢異地違法處理情況。因網絡數據傳輸延遲,已在交管部門違法處理窗口被記分的,短時間內別用 APP 處理有記分的交通違法記錄,以免駕駛證超分。支付未成功,可在 APP“網辦進度”欄目查詢。銀行卡支付渠道,20 分鐘后可通過網辦進度重新發起繳款交易。支付寶支付未成功,可改用微信支付。如需處罰決定書,持駕駛證前往就近交通支、大隊車駕管窗口打印,如需繳款收據,持駕駛證前往就近銀行網點打印繳款憑證。對交通違法認定有異議,可通過 APP“違法處理”中交通違法消除申請在線提出,也可前往任意地交管部門執法窗口申請。處理或繳款后 APP 仍顯示“未處理”或“未繳款”,通過 APP“服務中心”—意見反饋欄目反映,交管部門會第一時間處理。“罰款繳納”功能可自助繳納交通民警現場認定的交通違法以及已接受處理的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
網點辦理是駕駛人到所屬地交通隊辦公大廳或車管所,確認和處理,開具處罰決定書,去指定銀行的任意支行繳納罰款。逾期未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不超過罰款數額。辦理時限即時受理。辦理費用根據相關違章罰款標準繳納。繳納罰款還可通過網上自助繳費和各交警大隊服務大廳的《道路交通違法自助繳納系統》機器自助繳費。對于不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車主在機器輸入機動車號牌編碼、車輛發動機號碼、刷取二代身份證確認車主身份,打印出交通違法行為裁決號碼,領取裁決號碼后,到業務大廳內的銀聯便民支付點,刷銀聯借記卡或信用卡及時繳納罰款。處理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車主需到大廳內耐心等待,根據廣播叫號通知,到指定業務柜臺受理,當事人在接受違法處理時,須在民警出具的處罰決定書上簽署“對處罰無異議”并簽名認可方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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