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交強險的價格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2020 年交強險的價格計算方式是這樣的。
交強險價格=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
對于基礎保費,不同車型和座位數有所不同。比如 6 座以下家庭首年保險價格為 950 元,6-10 座家用轎車第一年保險費價格為 1100 元,6 座以下企業非營業車輛第一年保險價格為 1000 元,6-10 座的企業非經營性車輛首年保險費為 1130 元,載重 2t 的營運貨車首年保險費價格為 1850 元,載重 2t - 5t 的營運貨車首年保險費價格為 3070 元,5t - 10t 的營運貨車首年保險費價格為 3450 元。
在浮動比率方面,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 10%;第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 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 20%。反過來,上一年度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 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 30%。其他情況均不浮動。而且,上一年度每發生一次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浮動,上年度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上浮 10%;上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 30%;酒后駕駛最高上浮 60%。反過來,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 10%;連續兩年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 20%;連續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最高下浮 30%。
另外,我國已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酒后駕車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 10%至 15%之間,醉酒駕車一次上浮控制在 20%至 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 60%。
還有新交強險責任限額方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8 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1.8 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0.2 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8 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1800 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100 元。同時,不同地區的費率調整方案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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