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昆明網約車新規正式施行
8 月 1 日起,《昆明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正式施行,2018 年發布的暫行辦法廢止,昆明網約車市場將迎來全新格局。
此次新規對網約車經營服務各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在車輛準入方面,要求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為 7 座及以下乘用車,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且初次注冊登記不超過 4 年。不同類型車輛還有更細致標準,新能源汽車要是國家推薦車型目錄里的純電動款,純電動車整車購置稅計稅價格 10 萬元以上,其中 6 座、7 座車型需 20 萬元以上;燃油(氣、混合動力)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則要 15 萬元以上。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還要在車身顯眼位置有“身份標識”,同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必不可少,有效期最長 8 年或行駛 60 萬公里。
對駕駛員的要求也較為嚴格。想成為昆明網約車司機,駕照準駕車型要匹配,有 3 年以上駕齡,年齡在 65 周歲以下,且不能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等不良記錄,還得通過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之后平臺公司要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司機才能正式上崗接單。
新規對網約車平臺也明確了責任。平臺要建立全方位管理制度,涵蓋車輛檢測、駕駛員培訓和動態監控等。抽成比例必須公示,出安全事故要先行賠付。聚合平臺要公示接入平臺信息,承擔安全管理和投訴處理責任,不得插手價格和車輛調度。
拼車服務同樣有了規范。新規強調拼車、順風車的公益性質,各方權利義務可自行約定。若分攤出行成本,每車每日合乘次數不得超過 4 次,費用不能超過巡游出租車一半,否則按非法營運處理。
此外,新規對乘客和司機的乘駕行為也有規定。司機要文明服務,按規使用設備,禁止私自攬活;乘客不能攜帶危險物品,要文明乘車、按時付費。若讓司機送還遺失物品,需支付合理運輸費用 。
此次昆明網約車新規從多個角度對行業進行規范,全方位保障了各方權益,有望推動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