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 D 車牌的限行規定是什么?
冀 D 車牌的限行規定如下:
- 限行區域:
- 邯鄲市主城區:包括市區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限行范圍為東環路(人民路至邯臨路,含本路)以東,人民路(東環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臨路(東環路至京港澳高速橋,不含本路)以南,聯紡路(京港澳高速橋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聯紡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聯紡路至邯臨路,不含本路)以西區域范圍內限行。
- 各縣(市、區)城區:限行區域由各縣(市、區)政府自行確定。比如大名縣限行區域為縣城區環城路以內;邱縣限行區域為主城區內;永年區限行區域為北至北環路,南至明山大街,東至中華大街,西至 107 國道(限行范圍不含以上四條街道)等。
- 限行時間: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每日 7:00—20: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限行。
- 限行規則:
- 常態化執行機動車號牌號碼尾號每天限行兩個數字的交通管理措施(含臨時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倒數第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按照“京津冀一體化”的原則,機動車尾號限行數字與北京同步進行輪換。當前常態化限行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 和 8、4 和 9、5 和 0、1 和 6、2 和 7。待尾號限行數字輪換時,將提前 10 天予以公布。
- 特殊情況:
- 限行期間,當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 I 級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號措施。
- 不限行車輛:
- 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應急搶險(搶修)、環境執法(監測)、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園林、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用車,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通勤班車、校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行政執法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車(殘疾人駕駛)、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糧油、農副產品、汽、柴油、天然氣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污水廠淤泥外排車輛;其他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物品運輸車輛,經市大氣辦審批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不予限行)等車輛除外。
- 處罰規定:
- 限行期間,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照《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通過電子抓拍或現場處罰的方式,處以一百元罰款。
- 限行期間,邯鄲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分別為不同限行區域,當日同一限行區域處罰間隔為 3 小時,限行車輛駛入不同限行區域或 3 小時后仍在同一限行區域內行駛的,當日將會被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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