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媒體日前報道說,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在回復政協委員提案時表示,可能會對小汽車進城征收“擁擠費”,以平衡北京市區中心的交通矛盾。
筆者向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了解“擁擠費”的情況,交通委員會宣傳處稱“不清楚相關報道的來源”,而規劃處人士則稱,并沒有收取擁擠費的計劃,“我們也是從媒體上才獲悉此事”,同時指出“涉及收費的問題應由市發改委決定”。而筆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截至目前,從未研究過收取擁擠費的相關議案。
北京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的確有政協委員提出收取“擁擠費”的提案,但發改委從北京市特定環境條件、人口分布、出行規律等因素考慮,不同意收取“擁擠費”,北京市政府已出臺了第二階段治理交通擁堵的措施,交通擁擠狀況將得到改善。
據悉,近年來,北京市一直在探索收擁擠費的可行性。2003年,市交委新聞發言人劉小明就曾建議征收道路擁擠費,此番舊事重提再次表達了通過經濟杠桿來調節車流的意愿。然而有專家指出:對于公務車來說,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或單位承擔,對其征收擁擠費沒有意義。而占據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60%的私家車若承擔這筆費用,將增加車主的用車成本。
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史其信教授表示,“擁擠費”這個藥方并不適用于北京,靠收取“擁擠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里面還涉及許多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