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標識管理辦法:國產奧迪寶馬須標中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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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2 11:28
] 太平洋汽車網
《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明年2月施行
醞釀已久的《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于昨日亮相。從明年2月開始,所有境內生產并在國內銷售的汽車生產企業必須用中文標出名稱。
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布《辦法》,規定國產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在車身尾部顯著位置在保險杠之上的后部車身表面?雪上,應標注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汽車生產企業的合資各方,如將各自的中文漢字名稱的簡稱或商標進行組合標注的,可不再標注生產企業名稱。
“目前,像國產奧迪、寶馬等國產豪華車,多半全英文標識,與進口車的外觀標識沒有兩樣,從外部標識上根本看不出中國制造的痕跡。”一位業內人士指出,不標中文字眼兒的行為淡化了中國汽車的制造能力。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辦法》就是為了推動汽車生產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和品牌意識,“《辦法》適用于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產的面向國內市場銷售的汽車。”
同時,《辦法》還對標識高度、材料作出了明確規定,并且在乘用車、商用車車身的前部和尾部標識中,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應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噴涂方式和不干膠粘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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