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二中院將公開開庭審理劉先生訴三菱帕杰羅一案。
2000年8月25日,劉先生買了一輛帕杰羅V73越野車。第二天凌晨他們路過鄭州時,汽車的制動系統突然失靈。經西安汽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鑒定:該車制動系統出現故障,制動力臺架實驗沒有達到國家標準。后雙方幾經磋商一直沒有取得滿意的結果,于是把官司打到法院。劉先生要求賠償135萬余元。同車的陳先生要求賠償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52.5萬元;兩個孩子各要求賠償51萬余元。四人的全部賠償要求共計290萬余元。
察看評論詳細內容我要發表評論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