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每年繳納的養路費都用到了哪里?記者昨天從市路政局獲悉,根據該局的統計數據,本市近71億元的車輛購置稅和養路費的使用,有了明確“走向”。這是本市首次公布車輛購置稅和養路費的用途。 該局負責全市的車輛購置稅和養路費征收,根據相關材料,這兩項與交通相關的行政管理稅費征收及資金使用情況分別如下:車輛購置稅屬于國稅稅種,由國家制定稅率,現行稅率為車輛市場銷售價格的10%。2003年全市共征收車輛購置稅43.6億元,全部上繳國庫。 養路費為中央政府設立的基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收費標準,現行收費標準為每噸每月220元。本市現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額上交市財政,納入財政預算。2003年共征收養路費28.1億元,其中10.9億元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建設和作為高速公路建設資本金,17.2億元用于我市公路改建、擴建、新建和公路日常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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