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銷商不提供發票和關單,120多萬元買的
寶馬車上不了牌照,不敢上路行駛,成了單位院子里的擺設!”
去年4月,杜先生在
北京康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貸款購買了一輛德國原裝進口寶馬745L轎車,但直到現在,經銷商仍舊沒有提供發票和進口貨物證明書。“我打算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購車人:購車沒發票 寶馬成擺設
2003年4月3日,杜先生與北京康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從該公司以121萬元的價格貸款購買了一輛寶馬745L轎車,當年5月提車后,經銷商只交給了他銀行還款手續、賬號和保險單,而
驗車上牌所必需的發票和關單(進口貨物證明書)卻一直到現在還沒有提供。
“沒有這兩樣,我們就無法交納
購置稅,無法驗車、上牌照。一年多了,每個月都向銀行交納月供,要不銀行就把車給收走了。寶馬車成了擺設,這損失怎么算呢?”杜先生的委托人江先生無奈地說。
經銷商:經辦人“失蹤” 我們沒辦法
昨天上午,記者與江先生一起來到位于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附近的“康達”公司。一走進辦公室,一位小姐就說,“是來辦寶馬那事來的吧?這事只有王經理知道,當時是他辦理的,我這里沒有收到那輛寶馬的檔案,手續應該在他那兒,你找他吧,現在我們也聯系不上他。”
江先生說:“我們是與你們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而不是與他個人,以前找到他時他總是以種種理由推脫,現在聯系不到他,那么我們能不能見你們公司的法人代表呢?”一看江先生提出要見公司的法人代表,辦公室里的所有人都三緘其口。
隨后,記者撥通了該公司王經理的電話,數次撥打,但對方均關機。最后,江先生表示,要通過法律來維護本方合法的權益。
律師說法 車主可要求賠償
北京市泓理律師事務所的趙雅君律師認為:發票和關單作為進口車的一部分,經銷商應該及時提供給購買人。而“康達”至今為止沒有提供,導致車主所購車輛不能夠正常使用,并造成損失,“康達”的行為應該是嚴重的違約行為。車主杜先生有權利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