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的媒體討論“lsquo收費模式沒有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業價值”,還記得之前各種媒體轉載的文章《權力交換模式已死》嗎?我覺得這兩種觀點都很極端。作為一個技術類型,在整個電動車市場還沒有形成成型的商業模式的時候,我們不能簡單的用“非黑即白論”來評價。前段時間有人質疑“換電模式”的依據,因為BetterPlace公司在國內從事換電業務,申請破產也沒有太大進展,導致很多人推斷換電模式是否沒有
前途。隨著特斯拉堅持以電代電來補充電能,人們似乎又不認同這種充電模式了。在我看來,充換電兩種模式是不同路線的電動車未來商業模式的基礎。兩者各有利弊,未來還需要更多的技術積累和探索。第一,充電模式更適合“低端、私人用戶的電動車商業模式”。“收費模式”相比“換模式”最大的優勢是目前成本更低。眾所周知,電動汽車價格昂貴,動力電池在增加的成本中占了很大比例。例如,如果只有一輛電動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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