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車稅和購置稅是分開的。豪華車稅不包括購置稅,但是豪華車稅還包括很多稅費,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增值稅。
如果你買一輛價格更高的汽車,你將不得不付更多的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內容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1.是汽車稅目下新增的超豪華汽車子目。征收范圍主要是每輛130萬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用車,且此項費用不含增值稅。對超豪華車,進出口時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在此基礎上,零售層面征收消費稅,稅率為10%。
第二,向消費者銷售超豪華車的單位和個人是超豪華車零售環節的納稅人。
第三,超豪華車零售環節應繳納的消費稅是零售環節銷售額和零售環節稅率的乘積。
四。對于之前已簽訂汽車銷售合同,但未交付實物的超豪華汽車,納稅人持已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按規定備案的,不征收零售消費稅;未備案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備案的,征收零售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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