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米打開轉向燈。汽車行駛到一般路口時,應當根據當時的道路寬度、車流量和行駛速度,在距離路口30米處開啟轉向燈。
如果在行駛中觀察到前方有轉彎的需要,一定要提前10秒左右開啟轉向燈,提醒后方車輛及時采取措施,或者減速、停車等待,以免發生碰撞,甚至導致追尾等交通事故。
但也最好不要提前太久打開轉向燈,這樣可能會使后車駕駛員產生視覺疲勞,造成路怒癥。這個時間主要看車主。轉向燈作為信號燈,主要作用是提醒周圍車輛你即將轉彎,讓其他車輛避讓。
所以,無論是轉彎、并線、超車、起步還是停車,只要你的車輛需要駛離原車道,就需要提前開啟轉向燈,這也是安全駕駛的基本原則。日常駕駛中,車主最容易忽視轉向燈的地方包括環島,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主干道,停車場等地方,都容易發生車輛轉彎忽視轉向燈而導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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