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技術等級分為四級。
具體法律規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17條,車輛技術條件的分類:
(1)一級、完好的汽車:新車運行到第一次定期大修間隔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期大修間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之前,汽車主要總成的基礎件和主要零件牢固可靠,技術性能良好。發動機運行平穩,無異響,動力性能良好,油耗不超標,尾氣排放和噪聲符合國家標準。設備齊全完好,運行無預約。
(2)類,基本完好汽車:汽車的主要技術性能和狀況或行駛里程低于完好汽車的要求,但符合GB 7258-87,可隨時運輸。
(三)三級,需修車:送修前最后一次二級保養后的車輛和正在大修或正在更新且仍在運行的車輛。
(4)第四類,停駛車輛:預計短時間內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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