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撞汽車到底誰的責任?
電動車撞汽車誰的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定,建議報警請警方來鑒定。停車路邊劃分有停車位,屬于合法停車的,騎車人的責任;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屬于緊急停車,且在車后方設置有警示標志的,騎車人撞上,還是騎車人的全責;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汽車屬于違章停車,且沒有設置警示標志的,違停車輛將承擔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責任,騎車人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