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摩托車的最大設計車速為
普通摩托車為最大設計車速大于50km/h或者內燃機氣缸總排量大于50mL或者電機額定功率總和大于4kW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為最大設計車速小于或等于50km/h。
一般的家用摩托車最高速度能達到90公里每小時左右,排量在500cc左右的摩托車最高速度能達到170公里每小時左右,排量在1000cc左右的高性能摩托車最高速度能達到300到400公里每小時。
特點不同;輕便摩托車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大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其最大設計時速、排量或電機總功率均比普通摩托車要低。結構不同。
輕便摩托車新規定有以下幾點: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km/h,而電機功率不能大于400W,此外電池電壓不能大于48V且整車質量不大于55kg。當然在新國標下電動自行車還必須擁有腳踏騎行功能。
普通摩托車由汽油機驅動,靠手把操縱前輪轉向的兩輪或三輪車。特點不同 輕便摩托車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大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其最大設計時速、排量或電機總功率均比普通摩托車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