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通過照明良好的路段應使用什么燈光
夜間通過照明良好的路段應使用近光燈。
這是有明確規定和原因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要在距離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也得用近光燈。
而且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要用近光燈。
之所以選擇近光燈是因為它能提供適宜的照明范圍還不會讓其他駕駛員覺得刺眼。
要知道夜間駕駛燈光很關鍵照明良好路段用近光燈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行車安全。
要是遇到前方道路漆黑且沒照明設施那就開遠光燈但會車時得提前換成近光燈。
總之記住在夜間照明良好路段就用近光燈別弄錯了這可是關乎安全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