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一共有多少分
駕駛證一共有 12 分。
這 12 分是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個記分周期為 12 個月滿一年后重復循環。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有 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這五種。
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 12 分那就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違法行為地車管所接受處理并且駕駛證會被扣留。
需要注意的是記分周期是一個審驗期滿分為 12 分。
而根據公安部第 139 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也就是記分周期為 12 個月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所以大家開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被記分保證自己的駕駛證分數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