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2月12日開始實施,補貼分為三個階段,一階段分為四個月,簡而言之就是分三個階段分別執行不同的補貼政策。?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一階段:在這期間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對應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按0.4倍補貼,四個月過后補貼政策也會調整,進入下一階段。?剩下的兩階段具體調整政策也要等國家發布出。政府分三階段,三種不同補貼政策的原因:1.新政策2018年2月份才出臺,照顧政策空白期的一些新能源汽車;?2.政府自2016年12月30日到2018年這一年里,頻繁的調整政策,間接的給生產車企帶來很多壓力;3.新車型的技術指標、開發需要很長時間。附:私人購買作業類專用車、黨政府機關公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補貼不需要行駛里程的要求;除此其他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有兩萬公里行駛里程要求,汽車一經上牌,且符合補貼條件,可以申請補貼,但是只能補貼一部分,隨后等達到行駛里程要求,補貼就可以全部撥付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