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分為三種電動車自行車、輕便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種車型,標準速度是不一樣的:電動車自行車標準速度不超過25km/h,輕便電動摩托車標準速度不超過40km/h,電動摩托車標準速度可以超過50km/h。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新國標規定:1、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2、輕便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需要考取相應的駕駛證,需要F證(D、E駕駛證準駕車型也包括電動輕便摩托車)才可以駕駛;3、電動摩托車:駕駛電動摩托車需要普通摩托車駕駛證E證(D駕駛證準駕車型也包括電動摩托車)。新國標電動車上路注意事項新國標上路行駛必須上牌、持行駛證,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點標準的,都不能稱為新國標電動車,只能說是超標電動車。這種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是要帶駕駛證的,沒有駕駛證就是無證上路,嚴重者會被拘留、扣車等。上路必須要帶頭盔,不然不安全,值得注意的是新國標電動車不用駕駛證即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