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解釋》中規定的計算辦法,我們來粗算一筆物質賠償賬。 北京市統計局于今年5月19日公布的統計數據表明,2003年,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882.6元、人均生活費支出為11123.8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為6496.3元、人均消費性支出為4655.3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5312元。 專門代理交通事故官司的魏雙鳴先生分析,死亡賠償金或殘疾賠償金是物質損失賠償費用中額度最高的;在精神損失賠償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條款理解,精神損害撫慰金,應比照死亡賠償金或殘疾賠償金的數額給付。以一名年齡不滿60周歲的北京市城鎮居民為例,僅這兩項費用的賠償額就為54萬余元,何況還有喪葬費或治療費等費用。 【社會問題】強制責任險何時出臺 面對巨額賠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似乎成了最后一棵救命稻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也證明:通過立法,將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險種,是保證受害人得到經濟賠償、保護投保人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在我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是否真的實行了呢?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財產險監管處的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家保險業的相關法律遲遲未出臺,目前保險公司無法實施此制度。“雖然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尚未完善,但是,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人可以通過追加投保的方式,獲得更多的保險保障,用以抵擋交通事故高額賠償的風險,投保幾十萬、上百萬都沒問題”。 記者隨后撥通了中保北京分公司車險部的電話,詢問“第三者責任險能否投保100萬”,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員語氣堅決地回答“不可以”,原因是“公司就是這么規定的,個人投保最高只保20萬”。 有知情人士透露,隨著新法的實施、人身損害賠償額度的大幅增加,如果繼續保持以往的費率水平,那么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尤其是增加投保額,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將是無法估量的。“假如有一天保險公司敢于承擔全額賠款,那么,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人要做好花數萬元買保險的心理準備。”看來,怎樣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合理、更可行的社會保障機制,真需要有關部門動一番腦筋了。 昨天,記者從中國保監會了解到,目前《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條例》已起草完畢,相關國家部門正在對此條例進行審議,具體頒布時間尚未確定。 相關文章: 網友:《新交通安全法》帶給我的慘痛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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